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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房源有偿登记细则

1,主  题:
信息是商品,您登记,我付钱!买房卖房,我出钱,帮你忙!
2,登记范围:面向扬州整个市区(广陵区、维扬区、邗江区、开发区);
3,登记对象:户型、年代不限,扬州市区内面积在100平方米以下、房产证土地证齐全且产权清晰的房源;
4、有偿登记:登记时由房屋产权人或委托代理人持产权人身份证、产权证、土地证原件前来签术售房委托书。 每个房源登记放盘期限为三个月,自房源登记之日起,产权人领取每月五十元的房源信息费,至委托房地产发生实际交易之日止,放盘时间满半月未满一个月发生交易时按一个月计信息费;放盘时间满一个月未满一个半月发生交易时按一个月计信息费;其他以此类推。登记时产权人可以一次性领取三个月的信息费,在三个月内委托房地产发生交易时,则慧宇公司根据实际放盘时间将信息费余额从交易费中扣除;
5、登记须知:
 (1)登记流程:产权人前来初始登记----提供房屋指导价或由慧宇公司专业房地产评估人员免费对委托房地产进行实地勘察----制定初步评估结果----慧宇公司与产权登记人商洽并制定挂牌价----签定委托售房书。
 (2)登记说明:产权人在签定售房委托书时,需将委托房产的产权证、土地证原件交慧宇公司代替,慧宇公司出具代管房屋权证凭条。对于空置房必要时须提供钥匙。在委托售房三个月期限之日,委托房地产仍未发生交易时,慧宇公司责退还代管权证,或再与产权人商洽后重新签定委托书并重新向产权人交纳信息费;
 (3)其他事项:在委托房地产发生交易时,由慧宇公司代办产权交易的其他事务,具体代理费用参照扬州市相关文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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